农膜再生成本高国家为你支支招

时间: 2024-02-02 05:14:46 |   作者: 薄膜系列 1

  农膜对农业生产的提升巨大,除保温保湿外,还具有驱虫、除杂、提高农作物的光合作用效率的作用。被誉为近代农业的一次白色革命,但随着使用量和使用年数的限制的一直增长,且在自然条件下无法分解,农膜残留成为制约农业绿色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白色革命已经逐渐变成白色污染。国家为此:

  2017年,工业与信息化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标准委等部门修订发布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提高了地膜厚度、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要求在产品合格证明显位置标有“使用后请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的字样,从源头上提升了地膜的可回收性。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用薄膜。

  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逐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2020年7月,农业农村部、工业与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农用薄膜管理办法》

  可以看出,在各种国家出台文件中对治理农膜塑料污染的重点:回收!与金属、废纸、甚至PET瓶对比,农膜的回收成本高、再生价值低。为此,农业农村部发声:对农膜回收企业加大补贴力度,对农膜原料成本给予补贴。

  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完善政策扶持,强化科学技术支撑,创新回收机制,快速推进农膜污染治理。在西北地区3个省区,建立了100个地膜治理示范县,整县推进、连片实施,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补贴政策,推动补贴资金由补使用向补回收转变, 建立健全地膜回收利用体系

  从2012年起,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西北、华北、东北地区实施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了近300个地膜清洁生产示范县,扶持建设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公司400余家、回收网点近3000个。

  推动建立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公司回收、以旧换新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大力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的回收主体, 加大对废旧农膜资源化再利用企业的扶持力度

  2017年起, 建立了国家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创新联盟 ,成立了农膜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将农膜生产企业、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企业、全生物降解地膜研发企业、有关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等纳入其中实现服务对接, 以科学技术手段重点解决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再利用问题 。联盟组建了地膜回收专家指导团队,对各地农膜回收网络建设和废旧农膜再利用工作给予技术指导。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安排实施了残膜污染农田综合治理项目,加大残膜回收机具、地膜无害化处理技术等研发力度。将继续加大对农膜回收工作的支持力度,强化科学技术支撑,发挥产业技术体系优势,服务农膜回收与再利用行业发展。

  甘肃省:必须采购厚度大于0.01毫米的高标准地膜,“以旧换新”农户拿回4公斤废旧地膜可换1公斤新地膜;支持农膜再生企业,对于环境设备达标的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达到省级标准的废旧农膜收购点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再生、回收企业,回收旧地膜按100元每吨进行补助;各初再生加工厂、回收点、合作社和农户购置新型地膜捡拾机,补贴金额达总款价的60%;对于完成回收标准的村子每亩地奖励1元。(具体详情请咨当地农业部门)

  江苏张家港:依法对生产及销售不合格、不达标地膜的市场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确保不合规超薄地膜产品不出厂、不进店、不下田;市规定,废旧地膜回收价不低于每公斤3元;区镇膜各回收站废旧农膜回收补贴每年不低于3000元。

  重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以奖代补”的原则;废弃农膜回收加工公司依法纳入“信用重庆”体系;达标回收再生企业每吨废旧农膜补贴2500~3500元;市级财政资金主要补助回收企业回收网点、贮运中心建设,劳务、运输,加工公司;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纳入循环经济规划,由市级有关部门在项目建设、回收利用研发技术和推广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将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及时捡拾交售其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农膜,作为安排农业项目资金的必要条件之一。

  伴随《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的逐渐实施,各地的农膜回收再生补贴政策也相继出炉,但想获得补贴就一定得面临严格的监管,《办法》中明确说将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从生产到回收全过程监管。从“补贴”向“奖励”过渡,激励回收再生企业自我升级,达到多回收,彻底回收,高价值再利用才可以获得奖励的目的。

  在国家政策和资金补贴下,目前再生企业对再生农膜的积极性低的情况已经有所改善,下一步我们呼吁再生企业加强技术升级,赋予再生料更高价的应用价值,争取降级再生做到同级再生,达到农膜产业的闭环,让循环经济更充分发展。